東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管理的決議
(2008年8月22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東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听取并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土地管理使用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市政府在國有土地的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較好地實現了國土資源的科學規划、規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及時解決了許多違法使用土地的問題,基本保障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需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國有土地管理使用中的問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為依法加強國有土地管理,更好地推動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作出如下決議:
一、要從加快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國有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隨著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深入推進,經濟發展与土地供給的矛盾日益突出。雖然我市土地資源丰富,但由于多頭管理、違法違規使用等問題,開發潛力和优勢發揮受到嚴重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進程。依法管好用好土地資源,事關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市政府及各級各部門要從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加強國有土地管理使用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引起高度重視,擺上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認真研究解決。
二、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依法規范土地市場秩序。市政府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切實依法加強對國有土地的管理使用。要針對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國有土地清理力度。對未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批准文件的規定開發利用的土地;撂荒或者閑置超過法定期限的土地;未經批准,擅自改變用途的土地;不按合同約定或者文件規定繳納租金或者承包費的農用土地;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文件規定,擅自出租、發包或者轉租、轉包的農用土地;未經批准,擅自占用的土地;因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撥的國有土地,要依法予以規范、收回。對違背土地利用總体規划或者越權對外租賃的國有土地,要區別不同情況,依法妥善處理。對“插花地”等歷史遺留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法規范、合理利用、維護穩定”的原則,認真分析研究,逐步加以解決。同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緊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台國有土地管理使用辦法,對管理權限、責任主体、審批程序、合同期限、法律責任、標准文本等作出統一規定,切實做到依法規范,有序運作。真正做到珍惜和利用好土地資源,有效保障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的需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土地管理長效机制。市政府要依法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加強國有土地管理的長效机制,尤其是要依法規范全市國有農用土地、未利用土地的出租、發包工作。對全市國有土地的清理,要突出重點,明确任務,落實責任,建立違法問責制,做到恪盡職守,依法行政,切實抓好決議事項的落實。市政府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國土資源的合法有序利用,加快推進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