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三网”綠化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市級“三网”綠化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三网”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于2007-2011年實施黃河三角洲“三网”綠化工程的意見》(東發〔2007〕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三网”專項資金規模。市財政連續5年,每年安排資金1億元,用于“三网”綠化工程建設。 第三條 “三网”專項資金使用原則。 (一)突出重點。“三网”專項資金的70%用于市級重點路域綠化工程補貼。 (二)共同負擔。對市級重點路域綠化工程的土方、建筑物投資,市財政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給予補貼。 (三)以獎代補。市“三网”辦組成驗收小組對各縣區、農場及市直部門總体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評比,根据評比結果進行獎勵。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標准及撥付方式 第四條 “三网”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市級重點工程補貼、占用耕地補貼、林業育苗補貼、科研項目補貼、總体工程評比獎金和綠化工程運行管理費。 市級重點工程主要包括44條路域綠化工程、30條水系綠化工程及新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市級重點路域綠化工程兩側各1公里范圍內的農田綠化工程。 當年列入市及市以上財政扶持,且在“三网”綠化工程規划范圍內的項目,不再從“三网”專項資金中給予補貼,但參与總体工程評比。 第五條 市級重點工程補貼,分工程補貼和造林補貼。 工程補貼。市“三网”辦委托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對市級重點工程進行監理,按照監理報告出具的工程量給予補貼。 造林補貼。市級重點路域綠化工程項目建成的第二年,按照建設標准驗收成活率達到90%的,每株給予2元補貼。 第六條 占用耕地補貼。市級重點路域綠化工程規划林地依法占用的耕地,每畝給予200元補貼。 第七條 林業育苗補貼。補貼資金共300万元。對計划內當年新建优質良种林業育苗基地在100畝以上的給予一定補貼。 第八條 科研項目補貼。分為特殊區域營林工程試驗項目補貼和林業新技術推廣、新品种引進項目補貼,補貼資金分別為300万元和100万元。 第九條 總体工程評比獎金。按照《東營市“三网”綠化工程綜合督查考核辦法》,對各縣區、農場及市直部門年度綠化總体工程進行評獎,總獎金2000万元。 第十條 綠化工程運行管理費。主要用于市級工程招投標、工程規划設計、工程監理、檢查驗收、審計、宣傳、市“三网”辦辦公經費等。 第十一條 工程補貼實行分期撥付方式。以縣區、農場和市直部門為單位,市財政部門根据市“三网”辦對項目投資審定、考核結果及補貼資金的核算,分期撥付資金。每年10月底,根据市“三网”辦批复的實施方案,預撥工程補貼款的30%;次年1月中旬,根据監理單位出具的核定報告,預撥工程補貼款的20%;5月底,按照驗收結果,撥付工程補貼款的50%。有關單位要將工程補貼資金及時撥付施工單位。 造林補貼、占用耕地補貼、林業育苗補貼、科研項目補貼及總体工程評比獎金,根据驗收、評比結果,由市財政部門一次性撥付。綠化工程運行管理費根据實際發生額,由市財政部門据實撥付。 第三章 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 “三网”專項資金嚴格按照縣級報賬制度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及時辦理報賬。報賬資金的撥付實行轉賬結算,并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 對縣級報賬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市財政部門要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對不按照市“三网”辦批复的實施方案和計划執行的,扣減相應數額的補貼資金。對截留、擠占或挪用“三网”專項資金的,扣罰相應數額的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市“三网”辦和財政部門組織人員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机构,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驗收。對項目單位不按照規定使用資金的,由市“三网”辦和財政部門追回相關補貼資金,并在驗收、評比中扣減項目所在縣區、農場和市直部門的分值。 第十五條 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三网”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定期進行檢查審計,确保專款專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市“三网”辦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据本辦法制定具体的實施細則,各縣區政府要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三网”辦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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