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魯委〔2000〕273號)和《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于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實施意見》(東發〔2001〕7號),保留東營市物价局。市物价局是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市發展計划委員會管理。 一、職能轉變 切實減少實行政府指導价和政府定价商品、服務价格的范圍,建立并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价格的机制。 二、主要職責 根据以上職能調整,市物价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价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价格規范性文件、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具体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穩定市場价格總水平。 (三)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實行政府指導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務价格;主持重要商品和服務价格制定、調整听証會。 (四)負責市場价格動態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提出調控市場价格的建議和措施,發布市場价格信息及咨詢服務;對重要商品和服務价格的變動進行監控。 (五)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調節基金的意見,擬定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風險基金。 (六)指導、監督、規范价格活動,組織實施价格檢查,依法查處价格違法行為和价格違法案件;受理不服縣級价格監督檢查机构處罰而申請复議的案件和申訴案件,協調處理有關的价格爭議;推行商品、收費的明碼標价工作。 (七)參与審批和申報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收費標准。 (八)監督和管理全市价格認証、价格評估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及市發展計划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机构 根据上述職責,市物价局設4個科室。 (一)辦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机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划并組織實施;負責机關文秘、檔案、財務、資產管理、信訪、安全、保密、接待、督查、后勤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局机關及直屬單位的党群、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及离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价格調控科 草擬貫徹國家和省价格方針、政策、法規的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編制年度价格調整、改革計划和中長期改革規划,研究提出全市价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的意見、建議;負責市場价格動態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提出調控市場价格措施的建議,發布市場价格信息;組織開展价格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局綜合性文稿及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辦有關全市价格調節基金管理事項,參与市級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風險基金的管理;組織价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和价格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价格違法案件的行政复議和應訴工作,組織价格听証、价格行政處罰听証工作。 (三)价格管理科 貫徹實施國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務价格及作价原則和作价辦法;組織實施上級出台的价格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省授權管理的全市實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導价的商品和服務价格;指導協調有關部門价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价格爭議;負責監測工農業產品市場价格動態,提出對策建議。 (四)收費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參与審批和報批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報批收費標准;負責涉外非商品收費、經營性收費的監審工作;負責頒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証及收費年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的亂收費進行治理整頓,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費改稅工作;指導監督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收費管理。 四、人員編制 市物价局机關編制總額15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离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机构和編制按這次机构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