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主管中心城區的城市建設、市政設施管理和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中心城區城市建設工程年度計划;負責中心城區園林綠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綜合管理中心城區計划用水和節約用水;負責中心城區防洪排澇工作;具体承擔現管轄范圍內的市政公用事業建設和管理任務。 具体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中心城區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 2、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3、負責中心城區市政設施管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城市防洪排澇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城區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中心城區計划用水和節約用水。 5、負責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會同規划、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和工商等有關部門管理中心城區戶外廣告。 6、負責中心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占用城市綠地和伐移樹木審批管理,城市“綠線管制”和“綠色圖章”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環境藝術作品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風景名胜區的管理工作;指導中心城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 7、負責中心城區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8、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有關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9、負責本單位及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