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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魯委〔2000〕273號)和《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于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實施意見》(東發〔2001〕7號),東營市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東營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划入的職能 原由市人事局承擔的自費生轉地方城鎮戶口的審核職能。 (二)增加的職能 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立、撤并、審批除外)的設立、布局結构調整、年度招生規模、教學管理職能。 (三)轉變的職能 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將學校辦學、教職工聘任及使用、對外服務等權限下放給學校,使學校逐步成為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實体。 二、主要職責 結合以上職能調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党和國家、省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划和年度計划并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中初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等工作,協調各縣區、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情況組織進行督導和評估。 (四)統籌規划和指導全市教育体制与辦學体制的改革,統一規划直屬學校、幼儿園布局,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立、撤并、審批除外)的設立、撤并、布局結构調整和年度招生規模的審批工作;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學籍管理。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划﹛@傅既樴蚞u陡骼嘌 =討肮ゥ游櫚慕ㄉ瑁雲襯峞@D誆抗芾硤逯聘母錆徒逃痤暪K母錚恍L釭n夭棵胖貧 逃鴔C忱投Wテ屎腿聳鹿芾淼撓泄卣n 櫓h凳 桓涸 苑焉UT胤匠欽蚧R詰納蠛斯テ鰨還榭謚傅肌 芾砣暾iΨ獨啾弦瞪礞嚓k島途鴕抵貧雀母錒テ鰲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与措施;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管理直屬學校、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并監督檢查經費的使用情況;統籌管理市級教育費附加;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七)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擬定全市大中專學校招生計划;負責全市自學考試工作;規划、指導民辦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八)規划、指導、協調本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九)規划、組織指導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組織學校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体育衛生、藝術教育、美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工作。 (十三)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机构 根据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党委辦公室与其合署)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机關日常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檔案、保密、宣傳、信訪、督查、机關財務、机關行政管理、教育系統外事工作;負責局及直屬單位离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局及直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責局屬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挂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机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統籌規划、協調指導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辦局及直屬學校權限內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聘任方面的有關工作;規划、指導各類學校師資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自費生轉地方城鎮戶口的審核工作;負責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支援貧困地區教育人員和下派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計划財務科(挂學校安全科牌子) 草擬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划及年度計划,協調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划;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定、計划編報和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籌措与管理等政策規定的落實工作,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方案,監督管理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的事業費和教育專項經費;負責局机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經費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构調整進行宏觀指導和管理;綜合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負責上述學校校舍安全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產管理。 (四)基礎教育科(挂德育科牌子) 統籌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工作(含學前教育,社會力量和中外合作舉辦的基礎教育),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研究基礎教育体制的綜合改革,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擬定基礎教育評估標准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規划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信息技術教育;負責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籍管理;管理指導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參与指導中小學、幼儿園師資和校長(園長)隊伍的建設与培訓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儿園的安全工作,組織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五)職業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負責全市各類職業教育与成人教育(含社會力量和中外合作舉辦的職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統籌管理及學校布局調整、專業設置、學籍管理工作,并參与學校的設置、撤并、評估驗收及學歷認定工作;擬定全市職業教育与成人教育發展規划并組織實施,研究職業教育与成人教育体制綜合改革并指導實施;負責上述學校的安全工作,組織處理學校的突發事件;參与指導上述學校的師資和校長隊伍的建設与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挂政策法規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對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教育、行政复議和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机關編制總額25名,其中,行政編制21名,离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紀檢、監察机构和人員編制按這次机构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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