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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魯委〔2000〕273號)和《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于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實施意見》(東發〔2001〕7號),保留東營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划出的職能 把海上水運安全監督管理,交由海事局統一管理。 (二)轉變的職能 1、渡口的設置、遷移与撤銷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2、超過公路(縣、鄉路)或公路橋梁限載標准确需行駛許可及跨越、穿越(縣、鄉路)公路、修建橋梁或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許可由縣級交通部門負責。 3、不再進行二類、三類汽車配件和一類、二類摩托車配件經營開業審批。 4、將工程施工圖設計、招投標、投資控制等交由項目法人負責。 5、對一般交通科技項目的成果和產品鑒定、評審、評獎、推廣等事項以及項目前期工作中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辦理。 6、不再直接管理直屬企業的經營活動,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由企業自主經營。 二、主要職責 結合以上職能調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党和國家、省關于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擬定全市交通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根据全國、全省公路、水路、鐵路、航空交通行業發展規划以及全市國民經濟總体布局,組織編制我市公路、水路、鐵路、航空交通行業發展規划,擬定中長期計划和年度計划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嘎^鰲 (三)綜合分析、預測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体制改革,引導交通運輸行業优化結构、協調發展;組織協調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与交流、智力引進等工作,管理涉外運輸工作;協調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与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 (四)培育、監督管理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制定市場規則,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公路、水路、鐵路、航空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定額標准的監督執行和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監督;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務体系。 (五)負責全市公路布局規划,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依法負責路政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城市公交、車輛出租、聯運、集裝箱運輸以及与道路運輸相關的机動車維修、技術檢測、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管理交通稽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港口、航道布局規划;組織港航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水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貨運代理、外輪理貨、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負責本市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船員的培訓。 (八)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的征稽、管理和使用;負責道路、橋梁通行費收費站(點)和交通稽查站設置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和省、市交通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審計監督。管理局机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九)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准和規范,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一)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放射源公路、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人員的安全監管。 (十三)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机构 根据以上職責,市交通局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机關日常工作;組織重要會議,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文秘、督查、調研、保密、檔案、信息、接待、信訪、机關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划生育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机關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涸鴆菽餿橧~煌ㄐ幸擋莆窆芾砉嬲輪貧群徒煌 娣顏魘盞墓娣緞暈募_還芾砭只騿@爸筆艫в還Q凶什鉌銆鞢袚蛅見~鈄式稹 キ鏊恪く 恪 糯啼攽B嫻牟莆窆芾砉テ鰨怀邪焱ㄐ蟹咽輾顏(點)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征收、報解、管理及省、市交通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審計監督;負責局机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審計評議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机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草擬全市交通行業勞資、勞保政策措施和標准;負責局管干部選拔考核工作。 組織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机關及直屬單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及离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行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具体工作。 (四)規划基建科(挂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編制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划和年度計划,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并監督管理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負責運輸場站、港航設施、地方道路的建設管理;負責管理交通建設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 承擔全市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征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組織協調市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五)法規教育科 承辦交通行業体制改革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交通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草擬交通行業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交通行業路政、運政、航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和辦理執法人員的証件等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复議、應訴、听証等工作。 負責全市交通科技教育工作。草擬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划和年度科研項目計划,負責交通行業技術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研究草擬交通行業教育培訓規划,組織指導行業職工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六)生產綜合科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工作,綜合分析、預測全市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优化結构、協調發展;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草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与交流,管理涉外運輸工作;協調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与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四、人員編制 市交通局机關編制總額25名,其中,行政編制20名,离退休工作人員編制2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艙蚥秈蓁諯徹9名。 紀檢、監察机构和人員編制按這次机构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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