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魯委〔2000〕273號)和《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于東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實施意見》(東發〔2001〕7號),保留市建設委員會,挂市規划局牌子,是主管全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市房產管理局,是管理全市房產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与市建設委員會合署辦公。 一、職能調整 (一)划出的職能 1、將測繪管理職能交由市國土資源局承擔。 2、將城市規划區范圍內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職能交由市水利局承擔。 (二)划入的職能 1、原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規划局、建筑工程管理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划歸市建設委員會。 2、原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職能和原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處行使的行政管理職能划歸市房產管理局。 (三)增加的職能 負責全市住房置業擔保管理工作。 (四)轉變的職能 1、將職工培訓、信息交流的具体工作交給有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体承擔。 2、弱化微觀管理職能,將行政審批中技術性工作委托直屬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根据以上職能調整,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建設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划和改革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2、參与制定全市中、長期和年度基本建設計划,檢查并協調各部門、各縣區基本建設規划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重點工程項目計划,協調解決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中的重大問戽t患嘍郊觳榛n窘ㄉ璩絛虻鬧蔥校p斡氪蟆 行拖 康目尚行匝芯康裙ア探ㄉ棖捌詮テ鰨桓涸鶇籩行徒ㄉ柘 康睦搋Y杓啤 Xん 嫻納笈鬻棺r] ダ槭眨桓涸鴣鞘謝q∩枋謑x琛 鞘懈腦 廢 康牧 釕蟛楹統醪繳杓粕笈鉈椏U鴯ア炭輩焐杓坪褪姓uア灘飭抗テ鰲 3、負責全市城市規划工作。負責審查報批城市總体規划、城鎮体系規划和各類開發區總体規划;負責詳細規划、專業規划的編制報批;指導全市村鎮規划和建設工作;參与編制國土規划和區域規划。 4、負責全市建設市場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和規范建筑市場;負責建設類企業資質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建筑行業勞保費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与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合作。 5、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城市計划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建監察工作;負責城市防汛工作。 6、綜合管理全市城鎮建設及工業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城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7、指導全市建設系統科技及教育工作;負責新型牆体材料應用与建筑節能等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 8、指導本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教育工作;參与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9、參与基礎設施和城市維護資金計划編制工作;管理全市城市建設檔案。 10、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結合以上職能調整,市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房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市住宅建設与房地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划和年度計划,并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發証工作;參与全市房產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負責城市房產測繪成果的認定、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面積管理工作,查處商品房面積管理中的違法行為,落實私房政策。 4、指導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城市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拍賣、置換、商品房預(銷)售、中介服務和住房置業擔保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机构和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批、報批工作,指導房屋重置价評估。 5、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年度開發計划,瓷@櫓h凳 6、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報批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批發証工作。 7、指導全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准,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及糾紛的調解、裁決,核實監督拆遷補償金的使用以及拆遷單位的資質審批申報等工作。 8、負責對全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審批、報批;負責城市物業管理公共資金、共用部位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計划的編制。 9、負責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指導城市危房改造工作。 10、負責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房改政策,研究擬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与監督。 11、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規定,編制資金使用計划并監督使用。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机构 (一)根据上述職責,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設12個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机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督查、對外聯絡、保密、計划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會議組織和安全保衛工作。 2、組織人事科(建設党工委辦公室与其合署) 負責委机關及房產管理局的公務員和建設党工委管理范圍內的干部管理工作;負責委机關、房產管理局机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的具体工作;負責建設類執業師的培訓、審查、報批和注冊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導行業勞動工資、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負責党工委日常工作;聯系机關和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 3、宣傳科 負責建設系統法律、法規、政策和城市規划、建設、管理方面的宣傳工作;負責建設系統新聞報道和信息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 4、綜合財務審計科(挂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辦公室牌子) 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划和年度計划;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管理各項建設資金;負責机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代管有關直屬單位財務,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全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協調事項;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5、政策法規科 擬定全市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綜合管理建設行政執法、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复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建設系統政策調研、法制建設及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工作。 6、工程建設科 負責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硈轡慱饡提x璞曜級 鈑朐旒酃テ鰨恢傅疾D分柿咳現エテ鰨桓涸鷸氐愎ア坦芾砉テ鰲 7、城市建設科 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規划和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節水、燃气、熱力、市政設施、城市雕塑、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城市規划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省和市重點風景名胜區及其規划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管工作;指導城市規划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工作;承擔城市防汛的具体工作。 8、村鎮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市村鎮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划和全市重點小城鎮的總体規划;指導村鎮規划、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的村鎮遷建工作。 9、建設用地規划管理科 組織城市規划的編制和評審;初審各縣城市總体規划方案,負責各縣城市規划的銜接和協調工作;提出項目選址建議和規划設計條件,現場實地踏勘,核發《選址意見書》,對總平面圖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對建設用地放線、驗線,核發《建設用地規划許可証》;辦理《臨時建設用地規划許可証》;管理規划設計市場和規划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負責城市規划的技術進步工作。 10、建設工程規划管理科 對建設項目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核發《建設工程規划許可証》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划許可証》;規划管理城市雕塑、大型戶外廣告牌等有型設施;參与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11、市建筑工程管理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市建筑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划和改革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建筑業行業管理和建筑市場管理工作;協調全市建筑企業外出施工工作,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市建筑行業人才開發、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指導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工作;受理工程質量問題投訴,參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筑行業勞保費用管理工作;管理外地進東營建筑施工隊伍;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与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合作;負責裝飾裝修管理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12、綜合技術科(挂總工程師辦公室牌子) 組織制定建設系統科技教育發展戰略和規划,組織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行業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管理標准設計工作;負責抗震設防和城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指導新型牆体材料應用和建筑節能工作。 (二)根据上述職責,市房產管理局設3個科室。 1、產權產籍管理科(挂房產市場管理科牌子) 研究擬定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發証工作;負責城市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拍賣、置換、中介服務和住房置業擔保管理工作,綜合全市房產統計報表及年報;負責城市經濟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預(銷)售審批工作;負責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适用住房上市審批工作;參与城市房產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管理,負責房產測繪成果的認定、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面積管理工作,查處商品房面積管理中的違法行為,落實私房政策;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机构和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房屋重置价評估;負責全市實施房產執法管理,規范市場行為,管理、培育發展房產市場。 2、房地產開發管理科(挂物業管理科牌子) 擬定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規定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負責城市住宅建設和住房供應政策的實施,制定全市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的中、長期規划和年度計划;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開發計划,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批并核發開發、經營許可証書;負責城市住宅建設的質量管理和綜合驗收工作;負責市直公用房屋維修的工程技術管理与質量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公司,受理業主委員會投訴;負責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指導城市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城市物業管理公共資金、共用部位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計划的編制。 3、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市房屋拆遷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准,指導全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審查拆遷單位資質,審批發放拆遷許可証,發布拆遷公告,處理拆遷糾紛,承擔調解和裁決等工作;監督核實全市拆遷補償金的使用、拆遷協議的落實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市房產管理局机關編制總額73名,其中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机關行政編制53名,离退休工作人員1名,工勤人員編制6名,可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建筑工程管理辦公室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24名;市房產管理局机關行政編制11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可配備局長1名(由建委主任兼任),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机构和人員編制按這次机构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國家和省市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与概算的審批 對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市發展計划委員會管前期,市建設委員會管后期;初步設計由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市發展計划委員會參与;概算方案由市發展計划委員會牽頭組織審查并會同市建設委員會審批。 (二)關于城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會同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負責城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結合建設防空地下室的規划布局和易地建設費的收取管理,參与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工作;市建設委員會(市規划局)負責結合建設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和質量監督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