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机构編制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 2.統一管理全市各級党政机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机關,民主党派、人民團体的机构編制。 3.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審核市級机關各部門和各縣區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編制管理工作。 4.審核管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直部門之間以及部門与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5.審核管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及派出机构、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經濟組織的內設机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管理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和市級各民主党派、人民團体机關的机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管理縣區党委、政府的机构設置和人員編制總額;審核管理全市鄉鎮的机關人員編制總額。 6.統一管理市直各部門所屬各類事業單位的設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管理形式;審核管理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机构設置、職責范圍、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管理形式;指導協調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編制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7.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