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十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東政辦發〔2002〕8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市教育局、計委、民政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衛生局、國稅局、地稅局、殘聯《關于“十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
為進一步推動“十五”期間我市特殊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根据《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十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2〕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体目標
“十五”期間,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大力普及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保障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与正常儿童少年義務教育同步實施。科學制定規划,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滿足各年齡段殘疾人的受教育需求。發展目標是:科學規划,加大投入,擴大招生范圍,努力使全市視力、听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儿童少年入學率、鞏固率達到98%左右。進一步擴大市特殊教育學校的社會職能,創建市特殊教育中心學校,積极爭創國家級示范性特殊教育學校。不斷完善全市特殊教育的辦學体系和保証体系,基本滿足各類各年齡段殘疾人的教育培訓等需要。“十五”期間基本形成縱向涵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橫向包括听力、視力、智力殘疾儿童教育、較為完善的辦學体系,實現康复、教育、就業于一体,逐步形成适合殘疾人需要的終身教育体系。
二、發展規划
(一)根据我市實際,集中辦好市特殊教育學校,滿足全市盲、聾儿童少年的義務教育需要,并開設智障教育專業,作為全市的示范學校,指導各縣區的特教班和隨班就讀工作。各縣區負責本轄區弱智儿童的教育工作,根据需要舉辦弱智教育學校或輔讀班,并組織好隨班就讀工作。
(二)積极發展殘疾幼儿的早期康复、教育事業。依托市特殊教育學校建成我市的殘疾儿童示范幼儿園,學前一年殘疾幼儿的入園率達到70%,并積极向學前三年教育發展,力爭通過康复訓練,使部分殘疾幼儿能進入普通學校學習。積极開展3周歲以下殘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動。
(三)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積极發展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使在校蠅Hた{咧薪錐謂逃膆e奧蝕 50%。市特殊教育學校設立盲聾人職業高中班,培養盲聾學生具備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及平等參与社會生活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1.根据殘疾學生身心特點和發展規律,積极開展課程和教育教學改革。要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堅持以全面提高殘疾學生素質為目的,以培養殘疾學生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和社會适應能力為目標,開發适應殘疾學生特點和當地實際的特殊教育課程和校本課程,積极開展分類教學和個別化教學實驗研究,強化身心康复和社會适應能力教育,應用現代化教育技術,運用先進的教育手段和方法,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提高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各方面能力。
2.大力加強勞動技能和職業技術教育。義務教育前期,重點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培養良好的勞動習慣;義務教育后期,著重培養學生的勞動技能和初步的職業技能;高中階段,著重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形成初步就業能力。教育、民政、殘聯、勞動保障及稅務等部門、單位要在經費、場地、設備等方面積极支持市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和職業教育,同時,要幫助解決好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及就業后的殘疾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問題。要采取措施,支持市特殊教育學校興辦校辦企業并積极吸納本校畢業生就業。
3.完善特殊教育指導体系。要充分發揮市特殊教育學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努力將學校建設成具備康复、教育、科研、職業培訓和巡回教學指導等多項職能的社會化服務机构。要進一步完善教學管理制度,鼓勵普通中小學校招收輕度殘疾學生,扶持隨班就讀學生多的普通中小學校建立資源教室,配備指導教師,為隨班就讀學生提供學習指導和身心康复服務。積极探索醫教合作、科教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特殊教育辦學的新路子。
4.積极開展特殊教育教研科研工作。要充分發揮市教育學會特殊教育研究分會的作用,指導全市的特殊教育研究工作。
(二)完善教師教育体系,大力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大力加強特教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市特殊教育學校負責全市特教教師、承擔隨班就讀教學任務的普通中小學教師的在職短期培訓和繼續教育。
2.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其職業道德素質,表彰獎勵特殊教育工作成績优异、職業道德高尚的教師和職業道德建設成績顯著的單位。
3.努力改善特教教師的生活和工作條件,調動特教教師從事特殊教育事業的積极性。要保証特殊教育教職工工資和特教津貼做弊愣罘 擰T謚貧 淌 テ蝕謵 @} 》刻跫] 碚媒崩堨Y眯汀芡W雀饗畬朧 保都j蛺亟萄 (班)教師和職工傾斜。
(三)切實加強領導,推動特殊教育事業穩定健康發展
1.各級政府及其教育、計划、民政、人事、勞動保障、衛生、稅務和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發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將發展特殊教育列入工作議事日程,研究制定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要將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納入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規划,使特殊教育与其他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2.進一步明确辦學責任,科學制定規划,滿足殘疾儿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各級教育、計划、財政部門要根据殘疾儿童少年的數量和教育需求,制定科學的特殊教育發展規划。繼續完善以縣區組織隨班就讀和舉辦特教班為主体、市辦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的辦學格局。市特殊教育學校承擔全市盲、聾儿童少年及部分城區智力殘疾儿童的義務教育,并根据需要在條件成熟時開設盲聾人職業高中班。各縣區負責本地智力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組織隨班就讀或舉辦弱智教育學校(班),并積极組織當地盲、聾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3.建立特殊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努力滿足特殊教育發展的經費需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委等部門關于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國辦發〔1989〕21號)的有關規定籌措和使用特殊教育經費。“十五”期間,市財政要增加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各級政府要保障特殊教育學校必需的辦學經費,并使生均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生均公用經費逐年增長。舉辦特殊教育學校(班)所需基建投資,應列入當地基建投資計划。各有關部門要積极扶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勤工儉學、興辦校辦企業,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社會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基金要适當安排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應有一部分用于支持特教學校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鼓勵社會各界捐助特殊教育,企事業單位、社會團体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体和國家机關向特殊教育的捐贈,按照《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与發展的決定》規定,在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4.進一步開展資助殘疾儿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要認真落實在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免費上學制度;社會各界開展的“希望工程”、“春蕾計划”及城鎮居民對農村貧困學生的“一幫一”等形式的助學活動,也應适當向貧困殘疾學生傾斜。
5.加大投入,努力葛ЦQ厥飩逃謘@(班)辦學條件。要特別重視殘疾學生身心康复設施的配備。重視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帶動特殊教育的現代化。市財政、教育、民政和殘聯等部門、單位要支持市特殊教育學校充實現代化教學儀器和專門用于康复、教育的設備。要配合“校校通”工程的實施,在殘疾學生中開設并逐步普及信息技術教育。
6.加強對特殊教育事業的管理。“十五”期間,進一步完善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目標責任制,把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作為鞏固和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的難點和重點,加強督導評估,定期通報各縣區殘疾儿童少年義務教育實施情況。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干部負責特殊教育日常管理。市特殊教育學校要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要求,建立健全學校管理的規章制度,深化學校內部管理体制改革。殘聯要建立義務教育階段未入學殘疾儿童少年登記制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協調做好入學工作。衛生部門要積极配合做好殘疾儿童少年的篩查、檢測工作。要高度重視特教學校安全工作,根据殘疾學生身体、心理和年齡特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新聞部門要加大力度,廣泛宣傳,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