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是威脅林業生產的重大災害,護林防火和扑救森林火災,是各級政府工作的一項极重要的任務。按照森林防火科學化、規范化的要求,根据“預防為主,積极消滅”的方針,結合我市森林防火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森林火災緊急救援預案: 一、火險區划 根据我市林木分布現狀,气候變化情況和當地火源對林木的影響,以及往年發生林火的特點,全市林地划分為一、 二、三級火險區。 一級火險區:主要在孤島林區。其中,包括孤島現有的人工刺槐林8.2 万畝,天然檉柳林11.7 万畝和自然柳林2万畝,共21.9万畝;濟軍生產基地8.6万畝林區;河口百万畝檉柳林區;一千二林場13万畝檉柳林區,大汶流林場0.23万畝自然柳林,檉柳林5万畝。 二級火險區:主要包括利津王庄林區、東營區龍居林區、廣北農場、油田五七干校,廣饒縣南部的速生丰產林和河、沙灘片林;沿黃河兩岸5公里林區和農田林网、農田間作、路域、水系等。 三級火險區:主要包括防護林、林网和所有四旁林木、經濟林。 二、救援范圍 森林火災發生時,要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由各縣(區)、場護林防火指揮部和有關部門負責直接處理,并將情況立即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1.大面積的國有林區、自然檉柳林區。 2.自然保護區范圍內。 3.危及油井、油架、油罐、油池和油田其它重要設施安全和造成損害的。 4.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森林火災燃燒時間較長、燃燒面積超過100公頃的森林火災。 6.市、縣(區)、場交界地發生的。 7.需要省、市救援的。 三、處理程序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防火戒嚴期內實行晝夜值班。 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立即向市指揮部值班領導和總指揮報告。同時,辦公室要根据火情迅速草擬“緊急處置方案”。 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將市領導和總指揮對“緊急處置方案”的批复意見,迅速向火災現場指揮部下達,并負責組織實施。同時,將火情和總指揮批示迅速報告給指揮部成員。 3.對火勢凶猛、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事故,由總指揮或總指揮授權的副指揮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迅速制定應急措施,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同時,將情況報告省護林防火指揮部。 4.對著火林地面積大、延續時間長的森林火災,市政府或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需派得力人員及時赶赴現場,負責組織督查協助當地扑火救災工作。 5.必需調用部隊、市和油田消防隊時,由駐軍或油田領導根据市政府或總指揮的意見,負責組織調用。 6.對重大火災,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工作組派駐現場負責指導和調查,工作組負責向市政府和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寫出調查報告 四、力量調集 以公安消防隊、森林防火專業扑火隊和群眾性聯防扑火組織等三种形式作為扑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防火期內,一級火險區的場礦干部、職工及其居民,要保持高度警惕。一千二林場組織30人,孤島林場組織40人,濟軍生產基地除60人的現役專業隊和十二個分場各組織20人,河口檉柳林場組織20人,大汶流林場組織36人,專業扑火專業隊伍,登記造冊,建制編隊。鐵 、掃帚、2號工具人手一把。一千二林場配備風力滅火机20台,孤島林場配備40台,河口檉柳林場配備10台,大汶流林場配備20台,濟軍生產基地40台。并分別配備護林消防專用汽車和電話通訊設備。對護林防火人員要進行定期培訓,并作為扑救林火的第一梯隊。防火專業隊伍由建隊單位的指揮部直接指揮。必要時,市、縣指揮部可直接參加調用。 防火期內,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扑救森林火災的一切准備。一級火險區內的駐軍、武警部隊和油田有關單位都要成立林火扑救應急隊伍,并將編組情況報告駐地護林防火指揮部。由駐地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作為扑救林火的預備梯隊,統一指揮調用,以應付突發火災事故。 五、通訊聯絡 防火期內,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与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聯絡暢通;与市政府辦公室用直撥電話保持經常性聯系;与各縣(區)、場護林防火指揮机构保持電話聯系。 防火期內,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全天開机,赴火場前線指揮人員攜帶移動通訊設備。 各縣(區)与所屬林場、場与分場用超短波電台和手持机、電話勾通聯絡。林場、分場、林區、小班、了望台、護林員用手持机或電話勾通聯絡。 六、火險預報 各級气象部門要加強火險天气預測預報,在防火或戒嚴期內,如有強大火險天气時,要及時通知同級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防火期內,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要注意收看、收听省指揮部發出的火險天气預報。收到四五級火險天气預報時,各級指揮部辦公室、護林點和了望台要晝夜值班,按要求及時上報情況,各級防火扑火隊伍要處于戰備狀態。 發生火災時的天气預報,由當地气象部門負責。 七、救援物資 市級指揮部辦公室備有3號工具1000把,風力滅火机100台;縣級指揮部辦公室備有3號工具500把,風力滅火机50台。火險區的國營林場,濟軍生產基地要根据本單位的防火任務,備有足量的扑火工具、滅火工具、車輛、油料等。 駐東營的解放軍、武警部隊緊急出動人員時,所需扑火工具和民兵扑火預備隊所需要的扑火工具、滅火机具,由發生火災的縣(區)、林場指揮机构負責自籌解決。 八、火災報告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單位應根据有關規定,發生火警及時報告縣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發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市防火指揮部辦公室(0546——8331119、8331921)及市安監局值班室(0546——8336631);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報省防火指揮部辦公室(0531——8557900)及省安監局值班室(0531——6103400)。 九、火案查處 各級地方公安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內火災案件的查處。每次火災都要查明原因,對火災肇事者和責任者要依法作出處理,查出結果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對重大火案和查處困難的火案要及時向市政府和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匯報。 十、宣傳報道 各級電台、電視台、報社等新聞單位,要經常宣傳“預防為主、積极消滅”的方針,及時報道護林防火的知識、消息和經驗,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使護林防火和滅火救災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十一、組織机构及職責 (一)設立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政府周連華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火災發生的縣區人民政府、東營軍分區、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武警東營市支隊、市計委、建委、交通局、衛生局、民政局、气象局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擔任,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三)指揮部下設6個組: 1.調度綜合組。由市林業局牽頭,負責掌握火情動態、赴火場工作組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各种扑火專業隊動態、火場天气預報,与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起有線、無線或通信聯系,保証信息傳遞暢通,提供衛星監測圖像。根据火場火情動態,起草上報火災情況報告,及時傳達省、市有關領導的指示,根据扑火需要和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意見聯系調動扑火兵力。起草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森林火災重大事故總結報裘童 2.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維護現場及周邊林區的治安秩序。 3.赴火場工作組。由市林業局牽頭,協助縣區扑火指揮部指揮扑火救災,及時向省林業局森林防火辦公室和市政府通報火場有關情況,檢查了解省林業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對扑火救災工作所做指示的落實情況。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根据事故的類別,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受害、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5.物資供應組。由市林業局牽頭,市交通局和火災發生地政府配合,負責組織供應火場物資,協調扑火人員和扑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后勤保障。 6.善后工作組。由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地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市民政局以及有關保險机构參加,負責傷亡家屬的安撫、撫恤和損失補償以及火災案件的處理等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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