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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居民身份証辦理須知
“中國東營”政府門戶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7-6-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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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居民身份証辦理須知

一、居民持戶口簿、(已申領第一代居民身証的還要持居民身份証),到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辦理二代証通知單。并交納証件工本費, 初次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証工本費每証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坏換領的每証40元,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証每証10元。
   
二、公民持《通知單》到指定地點進行人像信息采集。
   
三、公安派出所應逐項核對辦証居民戶籍資料信息,确認其居民戶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証、《常住人口登記表》、《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以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登記項目相一致。如發現公民戶籍登記項目差錯的,應及時按照戶籍管理規定進行變更或更正,同時做好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人口信息系統登記項目等方面的修改,最終使戶籍資料信息准确一致。
   
四、公民對辦証信息核對無誤后,應在《居民身份証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确認。
   
五、公安派出所完成辦証公民信息的采集、核對后,利用人口信息系統的合成功能生成制証信息,逐級上傳到省制証中心。
   
六、按照山東省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証工作規范要求,公安派出所在二個月內將証件發放到群眾手中。(市公安局 于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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